10月12日中午,因出差我与61岁的老友老阎到平山县南甸镇敬业集团。
把业务谈妥后,从该集团出来就中午十二点多了,考虑到已经到了饭点儿,加上肚子也正好唱起了“空城计”。于是,我们便相邀到该集团敬业公寓附近的“路缘面馆”吃了两碗西红柿打卤面。
饭后,由于慌着赶回市里,便在结账后忘记了放在板凳上的挎包。
以至于在匆忙返回市里到银行办理业务时,才发现挎包给丢了。于是,经过前思后想才想到挎包是丢在了“路缘饭店”。
迫不得已,我们只好又驾车原路返回,并在“路缘饭店”找到了挎包。
也是在找到挎包的那一刻,看着原封不动并失而复得的挎包里边的银行卡及各种证件,以及几千元的现金都在时,感激之余,我便拿出几百元现金交给老板马丽梅,却被她婉言谢绝了。特别是她谢绝时所说的几句话更是令我感动不已,她说:“要是为了贪图你那几百元钱,我就不会将挎包物归原主了,再说了,我们经营饭店多年,顾客只要在店里就餐时丢失的物品,我们都会妥善代为保管,并在顾客前来寻找时原封不动的归还给他们。”
为此,针对“路缘面馆”老板马丽梅这种拾金不昧的“活雷锋”善行,我特希望借助贵报一角给予表扬,并希望我们所有的人都把这种善举永远的传承下去。
石家庄市市民老阎(60岁)口述
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北庄村刘会强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