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林传媒

搜索

群众举报:邯郸市广平中燃非法经营

[复制链接]
adminhe 发表于 2022-3-22 10: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dminhe
2022-3-22 10:00:38 2215 0 看全部

经群众举报:
邯郸市广平县南韩镇、东张孟镇、胜营镇等乡镇广平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高压管道许可证等证件的情况下直至现在正常经营、施工,致使群众生命当儿戏。
恳请有关单位核实,并给予群众答复,提供有效证件。(后续)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十三条规定,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小编继续跟踪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adminhe当前离线
管理员

查看:2215 | 回复:0

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手机APP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