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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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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he 发表于 2019-12-8 20: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dminhe
2019-12-8 20:12:43 2289 0 看全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切实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市主城区内公交免费乘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周六、日及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市主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三、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军队、警务、消防、急救、应急抢险(抢修)、环境执法(监测)、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通勤班车、校车、外埠车辆(持有邯郸本地驾驶证驾驶人驾驶的除外)、殡仪馆的殡葬车、行政执法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民生保障(汽柴油、天然气配送等)车辆允许通行。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喷涂车辆标识的,应当喷涂明显统一标识。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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