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信 尊敬的领导,我叫崔少勋,男,身份证号132129196510051035,河北省临漳县张村乡前王村人,反映我县环保部门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不让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在大街贴标语【谁点一挂鞭、拘留十五天、罚款2000元】。谁家举办红白喜事如果放点鞭炮,村支书受上级领导委托要罚款,还要让派出所抓人。农民办个喜事心里也惊恐不安。 现在村干部又在宣传说,从现在开始,过年也别想燃放烟花爆竹,这样下来,逢年过节还有什么味道啊,老祖先留下的文化传统还有啥意义。百姓们怨声载道,说政府乱作为,剥夺了农民过节的幸福和喜庆。放点鞭炮就是污染环境,那不是国家标准厂子生产的?看看国家的大会、国庆,难道就不点烟花放礼炮庆祝了吗? 望有关领导替民发声,呼于政府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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