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磁县环保局局长一组环保污染照片(来源与北方农村报)
今日2018年9月4日下午15时本网在磁县调研新农村时,发现磁县磁州镇湾漳营看到一幕(糠醛厂)污染情景,在环保紧张驱使下,河北磁县竟然公开污染环境,到底环保部门有何作用谈污染治理,这个糠醛厂肆意非法排污为何不治理,难道法外之地吗。
条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针对本网这次看到糠醛厂污染环境问题,都不能作为环保部门监管到位理由,环保本无小事,不知当地政府究竟该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污染何时才能得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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