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垃圾焚烧制度叫好
近期针对垃圾焚烧造成大气污染现象,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出台了《垃圾焚烧十不准》制度,不但做到了“三级落实”即垃圾池设有专人负责,村干部设有专人监督,镇政府设有专职部门对各村垃圾的清运落实情况进行评比排队,而且还实施了严格的奖惩制度。
即该镇严禁焚烧垃圾,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并实施责任到人,决不姑息纵容。真正做到了严防死守与令行禁止。
近年来,随着中央对环保工作治理力度的一再加强与重视,在“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号召下,南甸镇历届党委政府也是紧跟中央步伐,在积极落实省市县环保政策的同时,也从自身的环保工作中找差距、补不足、做完善,在执行力上更是雷厉风行,决不拖泥带水,甚至还在该镇成立环保专职部门的同时,还成立了镇执法队负责该镇垃圾清运管理的具体工作。
这种层层抓落实,目标明确、制度可靠有效,落实不折不扣的工作作风也为该镇垃圾治理与环境保护,既助上了一臂之力又提供了一份强有力的安全有效保障。
与此同时,也赢得了上级部门的刮目相看,以及全镇百姓的一致好评与赞誉。
在此基础上,该镇还借助垃圾焚烧有效治理的东风,对该镇的秸秆焚烧与群众烧荒工作进行了治理,既做到了举一反三为当地的环保工作做出了贡献又有效助力了该镇各项工作的飞速发展,真可谓既利国利民又利人利己。
本网记者:刘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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