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魏县边马乡政府及南冯堤村民委员拒绝给我的承包地丈量确权,并转让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 事实和理由: 2010年11月,村里以搞新民居建设为由,租用我的承包地25亩,并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租赁费为每亩2万元;粮食直补款仍归我所有;该地只能用于新民居建设,不得挪作他用;10年后如不重新分承包地,重新签订合同(详见2010年11月、2012年5月20日我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我现仍对上述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早在2016年,魏县边马乡开始土地确权,南冯堤村委会在乡党委书记、副乡长的指使下,不给村民办理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边马乡及南冯堤村委会解释是新农村占用村民耕地不确权,又以村民耕地国家不给确权等各种借口搪塞村民。 南冯堤村民委员会占用耕地建设小产权房,边马乡政府及南冯堤村委会打着响应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的旗号,在25亩耕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侵占骗取村民赖以生存的可耕地,建设农村新民居,所建设新民居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委托无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以劣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房。当初边马乡政府及南冯堤村委会在威逼利诱占用村民耕地时,并没有告知村民是在耕地上建设小产权房,只是说租赁挪作它用;又转让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改变了土地建新民居的用途。已严重违约并违法。
当前,国家制定政策规定,要对农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发证,以确保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落实国家政策,魏县正在进行承包地丈量工作,可是,村里拒绝对我的上述承包地进行丈量,经反映人多次向村里及边马乡政府反映,未果。 综上所述,我的承包地是租给村里使用,依法我对该土地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现在国家政策,理应予以丈量确权。 我们的诉求: 1、 尽快给我的承包地进行丈量确权。 2、 制止违法开发行为,恢复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