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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诉求:邯郸交警官微发布通行证管理规定与实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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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勇 发表于 2019-1-2 21: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海勇
2019-1-2 21:25:47 2629 0 看全部
12月28日去邯郸交警邯山支队换领通行证,却被告知必须重新提交申请材料!而邯郸交警官方微信发布的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主城区机动车通行证管理规定中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三)定期通行证有效期满后,机动车不具有交通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环保未达标、逾期未检验等情形的,申请人持原定期通行证可免于提交材料直接进行审核换发;原通行证遗失的,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办理。 我拿着定期通行证去更换时被告知必须重新提交申请资料,给相关部门打电话也是这么答复的,如果邯郸市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发布的这个管理规定都是无效的,那如何惠及群众,如何方便群众办理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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